学位论文的本质与目的在研究学位论文质量之前,有必要先了解学位论文的本质与进行学位论文研究的主要目的。
一、学位论文的本质
学位论文是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研究生独立完成的总结性作业,是研究生为获得学位而撰写和提交的论文。学位论文是培养研究生的科研技能和独立地进行科研能力的一个主要环节,通过学位论文可以衡量出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和培养质量。从学位论文的产生以及学位获取的条件分析,可以认为:学位论文的本质在于其研究性。
(一)从学位论文的产生看其研究性
学位论文产生于19世纪,而在此之前,学位的获得并没有撰写学位论文的要求。13世纪的巴黎大学,对博士学位获得者的要求是先在文学(又称“艺术”)院修习4~6年的“七种自由艺术”,合格者可进入医学、神学或法学院,分别再修习5~6年、8~14年和10~13年。在此期间参加一系列的口试、演讲和辩论,经过相关评议会或本学科全体教师同意,即可获得博士学位。
19世纪,德国大学中开始建立起大量研究所,教师不仅自己进行科学研究,还承担了培养科学研究者的任务。博士生在研究所中跟随导师以科研助手的身份独立进行科学研究,接受教育。博士生要获得学位,需要完成一篇对科学发展有所贡献的学术论文,经过答辩或口试,获得学位。
至此,学位论文开始出现了。因此,学位论文的产生,是与研究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可以说,学位论文就是“研究”的代名词。在《教育大辞典》中,对硕士学位论文的定义是:“硕士学位申请者根据学位授予单位要求提交的研究论文”;对博士学位论文的定义是:“博士学位申请者为获得学位所提交的研究论文,是学位授予单位评审、决定是否授予博士学位的最主要或全部根据。”
《国际教育百科全书》对学位论文作了更进一步的解释,认为“学位论文可以被更详尽地定义为是一项对学术思想有所丰富的重要研究。这项工作可以根据归纳推理或演绎推理的科学范例来进行,也可以用人文科学的方法去收集资料和分析资料———一篇学位论文就是一个学者的研究产品,通常要写成一本书。”②可见,学位论文属于研究论文,研究性是学位论文的本质属性。
(二)从学位的获取方式看学位论文的研究性
研究生学位的获得并不一定以学位论文作为必要条件。美国的硕士学位是获得学士学位后再攻读一至两年研究生课程而授予的高级学位,它通常是作为学士与博士之间的中间学位。对于硕士学位是否要求提交,在看法上并不一致,有的要求课程和论文并重,而有的认为硕士阶段基础较差,做不出有创造性的论文,不如不做论文,而需加强基础,多学些课程。
在实践中,各学院之间,甚至同学院的系与系之间也执行不一,但一般趋势是取消学位论文。通常硕士学位培养计划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论文硕士,另一类是课程硕士。
论文硕士需呈交学位论文,而课程硕士可以不要求提交学位论文,只要比论文硕士多修6个学分,并完成一个以上的“科研项目”,据此写出调查报告即可。另有一种哲学硕士学位,授予那些已完成博士学位所要求的课程计划但未写论文和答辩的博士学位候选人。对于博士学位申请者申请学位,在英美等一些发达国家,按规定也可以用其他形式代替学位论文。
如英国达勒姆大学哲学博士学位条例规定,音乐系的学生可以提交重要作品或一份主要作品(如一个歌剧)来代替学位论文,作品须表现出在创意和对现有音乐技巧处理上的协调性和独创性,并值得公演。
在美国,一些专业性强的学位,如工商管理、心理学博士等,可以用实习报告代替学位论文;一些实践性强的博士学位,允许用高质量的创造性的工作来代替学位论文。
CGS报告指出,在所调查的大学中,康奈尔大学、佛罗里达州立大学、佐治亚大学、依利诺大学、爱荷华州立大学、密歇根大学、明尼苏达大学、北卡罗来州立大学以及俄亥俄州立大学等允许博士学位论文用已发表的一组论文或其他形式代替;在密歇根大学、明尼苏达大学、佐治亚大学、俄亥俄州立大学,音乐博士(D.M.A)学位可以通过公开演奏交响乐、现场指挥或者公开表演等形式获取而不必提交学位论文。
对于一些学位申请者来说,他们毕业后所从事的工作与学术研究没有多大的联系,因此对于这些学位申请者,并不一定要求他们提交学位论文。这事实上也从另外一个方面说明,学位论文应当是学位申请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能力的证明,学位论文的研究性应当是学位论文的本质属性。
对于学位的获取需要以学位论文作为必要条件的,必然也对学位论文在研究方面加以明确规定。在我国,要求硕士学位获得者具有在导师指导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博士学位获得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国内各大学在学位论文评审表中,都对论文的论点、论据及论证过程是否符合研究规范提出明确要求。国外对学位论文的评审,也对论文在研究方面的要求作出明确规定(详见本书附表九)。
二、学位论文的目的
国外有学者认为:学位论文反映了作者的能力———所接受的训练、被培养的技术能力、分析能力和写作能力;学位论文也反映了导师的工作———一篇优秀的学位论文出版后将提高指导教师的声望与在学术界的地位,而一篇质量不高的学位论文将使导师的指导能力受到影响;学位论文还具有非正式的(infor-mal)、感情的(emotional)和历史的(historical)一面,它把与学位论文有关的人员与学者的学术经历联系在一起;学位论文还将影响到相关学科领域的知识的发展。美国研究生院协会认为,博士学位论文有两个最主要的目的:
(1)它代表一个训练的经历,通过训练和博士学位论文的完成显示出候选人在本领域独自地提出重要问题的能力;
(2)它代表着“对知识作出独创性的贡献”②。进行学位论文特别是博士学位论文研究的主要目的也就在于两个方面:
一、从学位论文作为一种结果来说,它是对学位申请者已经具备的学术水平与科研能力的证明;
二、从学位论文的科研与写作过程来说,通过学位论文的形式可以对研究生进行学术训练。
(一)学位论文是申请者学术水平与科研能力的证明
学位是指授权机构对在学术上具有一定水平和能力的学者所授予的一种称号。作为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学位而提交的学位论文,它本身应当能够表明申请者已经达到学位授予的要求和标准。
这样的要求和标准一般是由学位条例进行明确规定的,如我国在年2月12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五条与第六条对硕士学位与博士学位的授予条件作了明确规定,要求硕士学位申请者必须是“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必须“通过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
在学术水平上达到“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对于博士学位申请者,要求“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在学术水平上达到“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在国外,一般学位授予单位都对学位申请者应当达到的学术水平作出具体规定,如英国达勒姆大学对哲学博士学位申请者所应具备的条件的规定是:
“必须从事研究生院委员会批准的研究”,“研究与结果须圆满地体现在一篇学位论文上,并须进行口试和其他考试”,“学位论文必须明确、简洁、表达良好、有条不紊。论文应对知识作出独创性的贡献。”学位论文作为学位申请者学术水平与科研能力的证明,只有在满足学位条例规定的条件后,才能被授予相应的学位。
“作论文的原因是为了展示你具备从事研究的能力。”学位论文应当能够反映出学位申请者的能力以及学术水平。因此,将学位论文作为进行学位申请的必要条件,其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通过学位论文这种形式来判定申请者的能力和水平。CGS报告指出,博士学位论文应当:
(1)表现学生分析、解释和综合信息的能力;
(2)显示出学生掌握了该领域的相关文献知识,或者至少对论文赖以建立的前人的学术成果表示承认;
(3)描述研究所用的方法和程序;
(4)根据一定的顺序和按逻辑方式得出结论;
(5)展示学生对问题的意义进行充分和连贯的论证的能力。
对于博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CGS报告指出,“尽管不同的学科领域的研究当然地(certainly)和自然地(naturally)存在着不同,但博士学位论文必须是一篇延伸的(extend)和连贯的(coherent)创新性的研究工作,显示出博士候选人的复杂的知识与掌握的相关领域的方法的(methodo-logical)、历史的(historical)、主题的(topical)、实证的(empirical)、理论的(theo-retical)问题”。学位论文是否“是一篇延伸的和连贯的创新性的研究工作”,是否表现出了学生“分析、解释和综合信息的能力”,是否展示了学生“对问题的意义进行充分和连贯的论证的能力”,是判断学位论文是否合格的标准,也是通过这种标准衡量学生的学术水平和能力的手段。
(二)学位论文是对研究生进行学术训练的一种方式
对于学位论文来说,它的作用除了是作为一种文献(document)对申请者的能力进行鉴别外,还在于它作为一种过程(process)对学位申请者进行学术能力的训练。年,美国研究生教育专家柏瑞森(BernardBerelson)在其著写的《美国研究生教育》一书中,提出了“博士学位论文的目的到底更应该是一种训练工具还是更应该对知识作出创新性的贡献”这一问题。
他之所以提出这一问题是由于他就博士学位论文的目的进行了调查。对于博士学位论文的目的,柏瑞森同时对研究生院院长、研究生教学人员以及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进行了调查,调查的结果是:被调查者中有56%的研究生院院长、45%的教学人员和40%的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认为博士学位应当首先是作为训练的工具,其次才是对知识作出创新性的贡献。这一结果说明大部分的研究生院院长认为应当将重点放在研究生的训练过程而不是对结果的要求上,但对这一观点表示支持的教学人员和博士学位获得者人数却未达到半数。年,美国研究生院协会将哲学博士学位论文的作用归结为三方面:
(1)学位论文是一种创造性的研究或学术工作,能丰富人类知识宝库;
(2)它是一种教育体验,可表明学位申请人熟悉专业领域的研究方法或掌握工具的技能;
(3)它可表明学生有能力针对一个重要的学术问题进行研究并得出有用的结论。美国一所研究生院也曾于20世纪90年代专门就博士学位论文的目的作过一次大型的调查,调查结果为,选择博士学位论文是为了“展示研究能力”的占46%,是为了“训练研究能力”的占31%,是为了“对知识作出贡献”的占25%。也就是说,博士学位论文最主要的目的是展示研究能力与训练研究能力。“展示研究能力”的意思是指其研究能力已经在研究训练中获得了,而接受研究训练的意思则是指博士学位论文只是开始研究的第一步或者至少是继续进行研究工作经历的一部分。
以上调查结论说明,主张将学位论文作为一种训练工具,通过学位论文这种形式对研究生进行研究能力训练的观点已经受到了高度的重视。“尽管传统的‘产品’观,即博士论文是否对研究领域的知识有显著贡献仍然是一些学者衡量博士学位授予质量的重要标准,但现代的‘过程’观,即将博士生在科研过程、方法、技巧以及团队合作等方面的能力与素质训练作为博士生教育质量的重要标准之一,也正在为越来越多的学者所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