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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儿童的名字说起,谈谈古代希腊重男轻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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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字对于希腊人或是雅典人既是一个人家庭身份的象征,也是家庭荣誉的继续。孩子的名字一般都和他们的祖辈们有关。

一、古希腊儿童的名字

柏拉图在作品里曾提到,苏格拉底说有两个陌生的年轻人泰阿泰德和苏格拉底,他们和他都有着某种意义上的联系—泰阿泰德和他长得有点像,苏格拉底和他共享了一样的名字,“而这暗示着他们有一些血缘关系”。还有柏拉图的《理想国》中,克法洛斯就是以他祖父的名字命名的。通常情况下,家庭里的第一个儿子会以他祖父的名字命名,第二个儿子以外祖父或叔伯的名字命名,虽然证据并不充分,但是第一个女儿也许会叫祖母的名字。

例如索希提乌斯给他的儿子们取名的情况大致就是如此:我和我的妻子结婚后,先后生育了五个子女,四个儿子和一个女儿。第一个儿子以祖父的名字命名,第二个儿子用外祖父的名字命名;第三个以妻子的亲属麦涅休斯的名字命名,最小的孩子以我的外祖父的名字命名为卡利斯特拉图斯。

有研究表明,很多人的名字与父亲的名字相关。在对雅典个墓志铭进行粗略的统计中发现:有个父亲与儿子的名字可以确定,其中的40个男人的名字与父亲的名字一致或者相关;而只有81个父亲和他的女儿是名字是可以确定的,只有11个父亲的名字与女儿的名字相关。父亲与儿子名字的相关率大概约为26%,与女儿的大概仅为14%。2女儿名字与父亲的相关率几乎只是儿子与父亲的一半。因此,女儿们很少会继承财产,也几乎没有机会给家庭带来声誉。

二、不受欢迎的孩子

前工业时代曾经有这样的口号“每个孩子都是想要的”,可是不可避免的一些孩子也是不受欢迎的,尤其是在古代。古典时期的雅典,不受欢迎的孩子大约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指私生子或者妓女孕育生养的不具有合法地位的孩子;另一类虽是合法孕育但却由于种种原因遭到遗弃的孩子。

第一类情况中,私生子一生都会背负着“私生”的屈辱标记。在雅典有一个体操场名字叫“快犬”,它就和私生有着联系,“去快犬”就是对私生的侮辱所以很多人会去寻求堕胎的帮助,而在在古代,堕胎是极其危险的事情。不清楚是出于道德上还是医学上的原因,希波克拉底誓言里有禁止给女子堕胎的禁令。事实上,在古雅典大多数的反对堕胎的理由都是因为怕受到流产的胎儿带来的污秽污染。例如,在昔兰尼,阿尔忒弥斯圣坛的一项宗教吕文分布法令:

假如一个女人在胎儿已经成型时去做了堕胎,家庭就像是被死亡的污秽污染了一样;相反,如果是在胎儿还没有成型时,家庭就像是受到了分娩时的污秽污染。

亚里士多德宣称“堕胎的允许只能发生在胎儿得到生命和感觉以前”,这看起来主要是因为堕胎造成的污染的增加。虽然希腊人有保留的阻止妊娠反应的措施,但他们很少使用这些权利,他们宁愿去遗弃一个没有合法出生地位的孩子,也不愿意去杀害未出生的孩子,而遭受带来污染和血腥的罪恶。

欧里彼得斯的剧作《伊翁》中就有对私生子遗弃的描述:克瑞乌萨被强暴后生下了一个孩子,显然这个孩子是私生子。克瑞乌萨尽管出于母爱,很舍不得,但是最终她还是将他放在山洞中,遗弃给野兽。

另一类孩子因为健康、性别、家境等等原因而遭到遗弃。在斯巴达,法律就要求要遗弃残疾和身体弱的婴儿。普鲁塔克在《吕库古传》中就写到:

“父亲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抚养后代。孩子生下后,做父亲的得将他送到一个叫做勒斯克的地方去,部族里的长者在那里代表国家监察婴儿。如果孩子匀壮结实,他们就命令父亲抚养他,并将九千份土地里的一份分给那个婴儿;如果孩子瘦弱畸形,他们就把他丢在所谓的阿波特泰去,即泰格托斯山脚下一个峡谷似的地方。他们深信:倘若造物主一开始就没有把健康和力量赋予这条生命,它的存在于己于国都是毫无裨益的。”

雅典也有类似的说法,亚里士多德就曾指出,为了提高公民的身体素质应该溺杀不健康的婴儿。他还认为,应该立法规定禁止抚养身体有残缺的婴儿。

当然也有一些被遗弃的孩子还是存活下来的,俄狄浦斯经历就是一个证明。有神喻说俄狄浦斯会杀父娶母,为了避免这个预言的实现,他父亲派人敲坏了他的踝关节(这也是他得名“俄狄浦斯”的原因,意为“跛脚”)并把他遗弃到城外。然而,婴儿的俄狄浦斯唤起了要去遗弃他的仆人的怜悯—他的养父母抚养他长大,并且坚信他是科林斯国王和王后的后代。

通常被遗弃的女孩比男孩多。一个原因是因为她们在家里的作用比起男孩要小,另一个就是家里需要为她们准备物质上的嫁妆以便能找到适合的丈夫。就因为嫁妆会给家里增添额外的负担,所以有两个女儿的雅典家庭是很少的。

有作品中就这样表述过:“即使你很穷,如果你有一个儿子,也要把他养大;但是即使你很富有,你有一个女儿,你也要遗弃她。”同样的描述也曾出现在从希腊化埃及传来的纸草文书的书信中。一个驻扎在亚历山大里亚的士兵在写给自己怀孕妻子的信中告诉她,如果生儿子就抚养他,如果是女儿就遗弃他。对女孩轻视的言论从希罗多德的话中也可见一斑,他评价斯巴达国王克列欧美涅说:“克列欧美涅斯统治的时期并不长久,他死的时候没有儿子,而只有一个叫戈尔哥的女儿。”

有人估算在雅典对女孩遗弃的比例大约有10%,这个比例并没有让雅典人觉得不安。雅典男女结婚年龄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因而男女的寿命也有着差异,处于生育年龄的妇女可能比男性要多,所以必须控制女性人口的数量,才能保持两性间的平衡。布伦德尔就曾指出,如果雅典人遗弃10%的女孩,那么两性人口比例就会平衡,就不会出现适龄女找不到婚配的情况。

城邦虽然不赞成无儿女的行为,但是也会限制人口,许多城邦都控制公民的数量。尽管城邦的发展需要不断地生育新的公民,可是也不是说人口越多越好。因而遗弃的行为在雅典城邦是不会受到谴责的。

参考文献

柏拉图:《理想国》

色诺芬:《回忆苏格拉底

*洋,晏绍祥:《希腊史研究入门》

孙晶晶:《古典时期雅典家庭研究》

程禹文:《古代雅典的教育及其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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