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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弯构件整体稳定性计算中增大系数的修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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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指出两个国内起重机设计规范中增大系数的差异,说明了增大系数的由来。通过对国内外标准规范中增大系数的比较,首次提出将增大系数中的欧拉临界力视为规定强度,用安全系数和抗力系数进行修正的方法。该方法不用人为地设计修正系数,不用制定特别的修正规则,简单易行,具有合理的安全性和一致性。

关键词:起重机;压弯构件;整体稳定性;增大系数;规定强度

中图分类号:TUU.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3--09

0引言在压弯构件整体稳定性计算中,有一个计算因子1/(1-N/NE)被称为增大系数[1]或弯矩增大系数。其中,N为作用在构件上的轴向力;NE为构件的名义欧拉临界力,NE=π2EA/λ2,E为构件材料的弹性模量,A为构件的毛截面积,λ是构件对相关轴线的计算长细比。增大系数的另一种形式是NE/(NE-N)。

GB/T-《起重机设计规范》中的计算公式是按许用应力法给出的,增大系数为1/(1-N/NE),该规范要求当该公式用于极限状态法时,增大系数中的NE应除以γm,γm为极限状态法中的抗力系数,一般取为1.1。

GB/T-《塔式起重机设计规范》中的压弯构件整体稳定性计算公式,也给出了相同形式的增大系数,即1/(1-N/NE)。由于GB/T-的计算公式是按极限状态法给出的,该规范要求当该公式用于许用应力法时,增大系数中的轴力N需乘以调整系数α,并取α=1.22。

这两个规范(也是两种方法)都给出了形式相同的增大系数。其中NE相同,但N的差别在于许用应力法没有考虑分项载荷系数γp(危险度系数在两种方法中的作用是相同的,在此不做讨论)。

1)按GB/T-规定,在许用应力法增大系数的基础上,将其改为极限状态法的增大系数在这里用N0代替前面的N,N0为不考虑载荷分项载荷系数的轴向力。为了简化讨论,用γpN0表示考虑分项载荷系数的轴向力,设γp′为当量载荷分项载荷系数。

如果极限状态法的增大系数中的NE不除以γm,就应当写为:1/(1-γp′N0/NE)。显然,1/(1-γp′N0/NE)>1/(1-N0/NE),也就是说即使NE不除以γm,极限状态法的增大系数也大于许用应力法的增大系数。

按GB/T-的要求,将NE除以γm,极限状态法增大系数就应当写为:1/(1-γp′N0/NE/γm),于是有:1/(1-γp′N0/NE/γm)=1/(1-γp′γmN0/NE)。显然,1/(1-γp′γmN0/NE)>1/(1-γp′N0/NE)>1/(1-N0/NE),NE除以γm后的极限状态法增大系数更大了。也就是说按GB/T-的要求确定的许用应力法增大系数小于极限状态法的。

2)按GB/T-的规定,在极限状态法增大系数的基础上,将其改为许用应力法的增大系数在这里用Nγ代替前述的N,Nγ是考虑了载荷分项载荷系数的轴向力。为了便于讨论,设Nγ=γp′N0。

如果许用应力法增大系数中的N不乘以α,就应写为:1/(1-Nγγp′/NE)。显然,1/(1-Nγ/γp′/NE)<1/(1-Nγ/NE),也就是说如果N不乘以α,许用应力法的增大系数就会小于极限状态法的增大系数。

按GB/T-的要求,将N乘以α,增大系数就应当写为:1/(1-αNγ/γp′/NE)。于是有:1/(1-αNγ/γp′/NE)=1/(1-(α/γp′)Nγ/NE)。

显然两个增大系数的大小取决于比值α/γp′。如果α/γp′>1则有1/(1-(α/γp′)Nγ/NE)>1/(1-Nγ/NE),即许用应力法的增大系数大于极限状态法的增大系数。如果α/γp′<1,则有1/(1-(α/γp′)Nγ/NE)<1/(1-Nγ/NE),即许用应力法的增大系数小于极限状态法的增大系数。

在GB/T.1-《起重机载荷与载荷组合的设计原则第1部分:总则》中,载荷组合B的载荷分项载荷系数为1.22和1.16,载荷组合C的载荷分项载荷系数为1.16和1.10(忽略温度载荷)。载荷分项载荷系数的最大值为1.22,所以当α=1.22时,恒有α/γp′>1,也就是说按GB/T-的要求确定的许用应力法的增大系数是大于极限状态法的。

两个规范都对增大系数进行了修正,但却得到了对立的两种结果。

1增大系数的由来受压杆件轴线的非直线性和轴向载荷的偏心作用,是压弯构件最常见的两种形式。

1.1受压杆件轴线的非直线性可以简化为图1所示的具有初弯曲的轴压构件,即一个两端简支、长度为l、初始挠度为y0的杆件AB,在端部轴向(Z向)载荷N的作用下,产生了挠度为y的变形。

图1具有初弯曲的轴压构件

设初弯曲为一正弦曲线

式中:f为跨中最大初挠度。最大初挠度平衡方程为

求得最大挠度umax和最大弯矩Mmax都在跨中,即结果说明在轴力N0的作用下,初始挠度f和初始弯矩Nf都被放大了,所以1/(1-N/NE)被称为挠度增大系数或弯矩增大系数,简称增大系数,这个增大系数是通过理论推导得到的,是一个纯理论表达式。

1.2载荷的偏心作用可以简化为图2所示的具有初偏心的轴压构件,即

一个两端简支、长度为l的杆件AB,在偏心距为e0的端部轴向(Z向)载荷N的作用下,产生了挠度为y的变形。

图2轴压载荷偏心作用的构件

其平衡方程为

则有

由上式解得最大位移umax和最大弯矩Mmax都在跨中,即有

其中

此式亦表示为增大系数。从以上对两个力学模型的分析和理论推导,得到了1/(1-N/NE)和

两个增大系数。在N/NE比值较小的情况下(一般是不大于0.3),这两个增大系数的数值相差不大(见表1),所以在工程实用中都用1/(1-N/NE)作为增大系数[3]。

以上试图通过简单的例子来说明两个问题,其一是增大系数1/(1-N/NE)有一定的近似性,即力学模型的近似性和用1/(1-N/NE)代替

的近似性;其二是它的理论表达式与设计方法(许用应力法还是极限状态法)无关。

在实际应用中,增大系数1/(1-N/NE)不可能与设计方法无关。因为许用应力法的N不考虑载荷分项载荷系数而极限状态法要考虑,所以许用应力法和极限状态法中N的取值不同,在起重机设计中后者为前者的1.1~1.22倍。这样,如果NE不变,极限状态法的增大系数就要比许用应力法的增大系数大许多。一个理论公式,由设计方法的不同而使计算结果出现很大差异,需要通过修正来消除或减小这种差异。然而,1/(1-N/NE)只是一个理论公式,同工程上应用的其他理论公式一样,出于对安全因素的考虑,在实际使用时要进行一些修正。因此,国内外相关标准规范都对增大系数进行了修正,但修正方法有所不同。

2国内设计规范对增大系数的修正2.1GB/T-《起重机设计规范》(许用应力法)在GB/T-的3.6.2.1中,双向或单项压弯构件稳定性计算公式给出的增大系数是1/(1-N/0.9NE),此式中系数0.9是相当于轴压力N由实际载荷变为额定载荷时的载荷系数1.1的倒数。在用极限状态法计算时,载荷是用设计载荷,即额定载荷乘以载荷系数和组合系数而成,在用许用应力方法计算时,括弧中仍用设计载荷,故有0.9这一系数存在[3]。

在GB/T-中,系数0.9被去掉,并要求用极限状态法时,增大系数中的NE应除以γm(γm=1.1),实际上就是说极限状态法应当用1/(1-N/0.9NE)作为增大系数。

2.2GB-《钢结构设计规范》(极限状态法)在GBJ17-中,对弯矩作用在对称轴平面内的实腹式压弯构件,弯矩作用平面内的稳定性计算公式中,增大系数用了1/(1-kN/NE)的形式,不过这里的修正系数k与文中所述问题无关,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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