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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明朝茶马互市政策下民间贸易盛行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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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实行的“茶马互市”是唐宋时期贸易政策的延续,该政策用国家政令的形式来管控官方的经济贸易活动,实施对象是当时位于宋朝西部和北部地区从事畜牧业的少数民族。

因为游牧文明和农耕文明的差异,北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的西番民族一直用他们的马匹等牲畜和畜产品跟汉族换取茶叶、布匹等生活必需品。

在明朝官方政策的支持下,进一步加强了“茶法”和“马政”,渐渐形成了一套严密的茶马互市制度,于是明代的茶马互市呈现出空前的繁盛景象。

但即使在明朝政府把“茶马互市”政策看得如此重的情况下,民间的私自贸易却依然盛行起来,原因何在呢?

一、违反了平等交易原则,触及了西番各族的切身利益

明朝初年,统治者在制定官方贸易策略时就明确了要“以茶驭番”,而宋初时民间贸易的发展已经延伸到了茶马贸易,现在突然被垄断,只能在明政府和西番各组之间进行,这种政策显然与商品经济的发展规律相违背。

统治者认为只要在政策上抬高汉族茶的价格,降低西番马匹的价格,就可以借此控制西番各族。反之可能会造成“戎羌放肆”。

但该政策带来的效用却恰恰相反,因为只有在遵循等价交换原则的基础上,才能进行平等的商品贸易。明政府强制性的政令并不能合理调控交易的价格,反而冲击了平等交易原则,带来反作用。

贸易中双方商品的比价可以展现出贸易性质和双方的平等性。我们来看看当时明政府的茶马价格对比:同样是河州地区,明太祖时期的比价是“凡上马每匹四十斤,中马三十斤,下马二十斤”,而到了明成祖时期,比价却变成了“上马给茶八十斤,中马六十斤,下马四十斤”。

将二者的数据对比,可以发现其中的茶马交易价格相差近一倍,为什么价格波动的幅度这么大呢?因为在明初“茶马互市”实行时,马匹的价格被明政府故意压得很低,后面迫于西番各族的抵制,才不得不提高了马匹的价格。

所以实际上,“贱马贵茶”政策并没有满足最初明政府的期待,反而触及到了西番各族的切身利益。官方控制下的茶马贸易,有着明显的强制性,贸易双方的地位极其不平等,西番的少数民族在贸易中一直是被压制的一方。

面对这种不平等的交易,西番各族自然不会听之任之,而是采取自己的方式进行反抗:一方面不定期开展武装侵袭,另一方面则进行“走私”,寻找民间的私商来进行茶马贸易。

西番和私商贸易的情况越来越多,导致了茶马互市领域的市场混乱,私贩充斥其中,越来越多的商帮活跃起来,这给官营的茶马互市贸易市场带来了巨大的冲击。

由此可见,“贱马贵茶”政策因为严重触及了少数民族的根本利益,不但没有如同统治者期望的那样将西番各族有效控制起来,反而打击了官方茶马贸易,促进了民间贸易的盛行。

二、明政府对茶园经营不善,管理机构腐败

四川和陕西地区,从宋朝开始就一直是生产茶叶的主力地区。明初宋太祖就用川陕的茶叶和西番进行“茶马互市”,而川陕茶叶在贸易过程中也深得西番各族的喜爱。再加上四川和陕西距西北边境最近,成了明政府着重经营的产茶地区。

在弘治和正德年间,明政府不断扩大川陕茶园的面积,大量的新茶园得到开发。但是官方对茶叶的垄断和没有限度地开发采茶,给川陕的茶户带来很大的困扰。

有茶户哭诉:“本户旧有茶八万余株,年深枯朽,户丁亦多死亡,今存者皆给役于官,欲培植无力,积欠茶课至七干七百余斤,郡县责征,急则逃散矣!嗟乎,所产者,非茶也,乃祸之尔。”

就是说,官府将茶户逼得很紧,户丁死了很多,留下来的茶户即使日日为官府工作,依然无法满足官府对产量的需求,只好四散逃走,他们在官府的高压下已经不堪重负了。

政府低价榷茶,严重损害了茶户们的利益,茶户不断逃窜,有的甚至发起暴动,大片茶园因此荒芜,茶叶的生产也遭到了极大的破坏。

明中期以后情况更恶劣,官营茶马贸易的机构越发腐败,官吏欺公罔法、官商勾结,从茶马生意中谋取私利。茶马司管理机构的混乱和腐败,更加削弱了官茶在茶马贸易中的竞争力。

茶户们交茶,经常滥竽充数,上交一些劣等茶,而把真正的好茶留下来进行私市交易。而茶马司的茶叶却因为囤积太多或管理不当,而产生霉变等情况。

茶马司的官吏“每于茶商运到茶斤,不以时验收,或以滥恶贮库,比及支放,新陈错处出,无复调理,以致陈茶充积,朽弃无用”。政府不得不将发霉腐烂的茶叶烧毁,造成了大量的浪费。

官吏们将劣等茶拿去换马的所作所为,在番民之间造成了很恶劣的影响,也因此遭受到更严重的抵制。

三、茶马贸易中的高额利润及茶叶走私问题

为了加强茶马互市的管理,统治者在明初就制定过严格的律令,防止民间的私茶入番:“私茶出境者斩,关隘不觉察者处以极刑”。

但由于走私茶叶其中的利润实在太大,还是有很多人罔顾法律,私贩茶入番。朝廷的官员、边疆的官吏、军官、民间商人,甚至官员的家属都会偷偷贩卖茶叶,从中获取可观的收益。

曾有当朝驸马因为走私茶叶出境销售,连同与此案有牵连的大官一起被朱元璋处死“立即予以赐死,并恨陕西布政使知情不严言,一同处以死罪”。我们可以从中看出茶马交易的暴利,连皇亲国戚也为之铤而走险。

边境的官吏则更是善用职权,有的让自己的家属跟着去西番各族私下交易茶叶,有的自己花钱买卖私茶,或是收受贿赂和民间的商人共同贩茶,而对于官方的贸易反而“多视为鄙事”。

官吏和商贩勾结卖茶的同时,西番的族民也开始参与其中:利用自己当地人的身份和语言条件,作为“中间人”在买卖双方之间互作沟通,赚取利益。于是茶叶走私和私自向番族换马的风气越来越盛行。

到了明朝中后期,政治腐败、边境管理松弛,朝廷对查禁的管控越来越无能为力,民间的私茶已经泛滥成灾,极大冲击了官方的茶马贸易,等明政府去调控、施行政策的时候,已经无力回天。

四、“召商中茶”政策的出台和民间茶马贸易的开放

前文说过,四川和陕西是明朝产茶的主力军,明政府在这两个地区建立仓库存储大量茶叶,然后从水路和陆路将仓库的茶叶分别运送到各地的茶马司。

明初运力不足的时候,政府还可以征用大量下层军士和劳动人民来补足运力缺口,但是到了明朝中后期,边疆战事增多,可以调用的军士和百姓都少了很多,运茶逐渐变成百姓和官府的沉重负担。

川陕两地的长官都曾多次上书请求减免运茶之役:“民力不足,乞暂停运”、“即今岁旱人饥。乞暂停运以待丰年”。

为了解决官茶运力不足的问题,明政府只能开始求助于民间的商人,用商运来分担官运的压力,于是发布了“召商中茶”政策:“令陕西巡抚及布政司出榜召商报中给引,赴巡茶御史处挂号,于产茶地收买茶斤,运赴原定茶马司,以十分为率,六分听其货卖,四分验收入官”。

该政策在一段时间内解决了官茶运力不足的问题,也使得更多商人参与到“茶马互市”的贸易中来,于是民间贸易愈发兴盛,占据的市场份额也越来越多。

明中后期,政府允许商人与官方将所运来的茶对半分,然后出售。因为茶马司所在的地区大都地广人稀,商人手上放着那么多茶叶,一时间也难以卖完,只能交给当地的百姓寄存,或者雇佣当地居民帮忙去藏区卖茶,从而大大促进了民间的茶马贸易发展。

茶叶的商运和商营大大冲击了官营的茶马贸易,明政府的政策干预减弱,法律上对于贩私茶的惩罚也减轻了,于是民间贸易更加盛行,官方的茶马司反而存在大批的茶叶积压,无马可易的现象。

综上所述,明代的“茶马互市”政策本来是为了实现对西番少数民族的有效统治而制定的,有着浓厚的政治色彩,但由于官员腐败、政府对茶园经营不善、违背经济规律等原因,政府垄断的茶马贸易遭到破坏,民间的茶马贸易逐渐兴盛起来。

市场是一只看不见的手,强制性的政令无法强行调控茶马贸易,在社会发展前进的过程中,“官营”和“私营”的茶马贸易交相发展,一起推动了明朝经济的前进。

而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茶马贸易最开始被赋予的政治色彩逐渐淡化,展露出商品贸易本身的经济属性。

参考文献:

明中后期“茶马互市”政策的衰落与民间贸易发展——以“官营”和“私营”互动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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