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学术观念是学人在认知大量文献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来的,然而,某种权威的学术观念一旦形成并为人们普遍接受,却又反过来影响着人们对一些文献的释读。如王国维先生的“真戏曲观”,即直接影响着人们对目连救母杂剧、川杂剧及宋大曲等关系到宋杂剧形态的一些基本文献的释读,并进而影响到人们对宋杂剧性质的认识。
关键词:王国维学术观念真戏曲宋杂剧元杂剧大曲
在中国学术史上,卓有建树的大师们都有自己很重要的学术观念,他们在某些学术领域内形成的观念,是从对某一领域内最基本的文献释读开始的,他们的学术观念形成之后,一些重要观点和权威论断反过来又极大地影响着人们对一些相关文献的释读。如王国维先生在上个世纪初所作《宋元戏曲考》,便通过对宋元时期大量词曲和音乐文献的考论,最后形成了王氏关于宋元戏曲的学术观念,他的一些权威论断,影响了戏曲理论界几代人,时至今日,凡论及宋元戏曲者,莫不言必称王国维。
因此,王国维先生一些重要的学术观念,如谓我国“真正之戏剧,起于宋代”,“而论真正之戏曲,不能不从元杂剧始”(1)的“真戏曲观”,就一直影响着戏曲理论界对一些基本文献的释读。
王国维先生像
一、关于北宋的《目连救母》杂剧
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卷八“中元节”条中,有一则关于宋杂剧(2)演出的重要资料:
先数日,市井卖冥器靴鞋、幞头帽子、金犀假带、五彩衣服。以纸糊架子盘游出卖。潘楼并州东西瓦子亦如七夕。耍闹处亦卖果食种生花果之类,及印卖《尊胜目连经》。又以竹竿斫成三棚,高三五尺,上织灯窝之状,谓之盂兰盆,挂搭衣服冥钱在上焚之。构肆乐人,自过七夕,便般《目连(经)救母》杂剧,直至十五日止,观者增倍。(3)
对于这条记载,周贻白先生在《关于中国戏曲发展的几个实例》一文中作了如下解读:
中国戏曲的具体形成,据今所知,在北宋的东京(即今河南开封)始有勾栏表演《目连救母》杂剧。而且自七月初七后连续演至十五日止。[1]
赵景深先生也认为:
这是很重要的记载。我们所知北宋末年才有完整的戏剧,宋代的戏文我们所知道的,只不过《王焕》、《王魁》等几种,不料《目连救母》杂剧在北宋就有了。[2]
周贻白既然确认《目连救母》是杂剧,并且明确理解为这个剧目“自七月初七后连续演至十五日止”,可见是将《目连救母》杂剧视为连台本“大戏”的(4);赵景深也将《目连救母》与《王焕》、《王魁》等宋代戏文(即南戏)相提并论,其将该剧视为大型戏曲剧目,也是可以一望而知的。
总之,周、赵二位先生都根据《东京梦华录》这一记载,确认在北宋时期便有了连演数日的杂剧,换句话说,他们是将《目连救母》杂剧视同后来的北曲杂剧和南曲戏文一类成熟的“大戏”的。
对此,胡忌先生也曾有基本类似的看法:“庄绰《鸡肋编》的戏剧赛演事实,宋杂剧的砖刻,以及《东京梦华录》的连演《目连救母》杂剧诸种资料,都给我们提示了宋杂剧并不是十分简单的戏剧形式。[3]
《东京梦华录》
换句话说,在胡忌先生眼里,像宋代《目连救母》这样的杂剧,应该是较为复杂的、成熟的戏剧表演形式,而不应该只是简单的滑稽小戏。他虽然说得含糊一些,不如周贻白和赵景深解读得那么明确,但其基本看法还是可以体会得出的。
但是,近年来,也有学者不太同意这样的认识。如廖奔、刘彦君先生的《中国戏曲发展史》在论述到北宋的《目连救母》杂剧时提出了以下意见:
一般认为是将目连救母的全过程连续演下来,需时七、八天,那就成为一个完整而庞大的剧目的演出,类似于后来的连台本戏。但是根据一些迹象,这种可能性很小。[4]
廖、刘二位不认为北宋时期的《目连救母》杂剧具有连台本戏大戏性质,以为这样的“可能性很小”,但尚未完全否定其存在这样的可能性。
廖奔、刘彦君《中国戏曲发展史》
其后,也有人否认北宋杂剧为可以搬演《目连救母》大型宗教故事的性质,认为它还是带有滑稽性质的小戏:
孟元老所记载的北宋目连戏,应是较为短小、带有滑稽、谐谑味道的、类似于王国维先生所说的滑稽戏性质的、在中元节期间,每天不断演绎印卖的《目连经》的内容,反复演出的小戏。[5]
为什么同样一条材料,会有不同的释读,以致得出截然不同的结论?其根本原因究竟何在?窃以为,宋杂剧作为一种舞台现场艺术,在没有录像资料保存其演出实况,而且又无剧本流传以见其体制结构的情况下,论家们便只好根据自己的戏曲发展史观来解读有关文献,并根据自己对有关文献的解读来做出判断。
如果片面地接受王国维先生的“真戏曲观”,坚持认为“论真正之戏曲,不能不从元杂剧始”,那就自然会认为宋杂剧还不是“真正之戏曲”,只不过是“较为短小、带有滑稽、谐谑味道”的“小戏”,那么,我们也就难以承认孟元老所记《目连救母》杂剧具有连台本“大戏”的性质。
然而,孟元老所记,白纸黑字,又不容断然否定。不管《东京梦华录》“中元节”条中的原文为“便般目连经救母杂剧”还是“便般目连救母杂剧”,我们都不能否认该剧所演的主要故事情节为“目连救母”,此其一。
胡忌《宋金杂剧考》
其二,《东京梦华录》载之甚明:“构肆乐人,自过七夕,便般《目连(经)救母》杂剧,直至十五日止,观者增倍”,也就说,“目连救母”故事的杂剧演出,从七月初八,便一直演到十五,而且越是往后,观众越是热情高涨,乃至达到前往观看的人比先前“增倍”的效果。
于是,我们不禁要问,紧紧吸引观众紧追不舍的动因究竟是什么?是动人心弦的故事情节、人物命运,还是杂剧的滑稽搞笑?从情理而论,无疑应是前者;如果是前者,那么,《目连救母》杂剧的大戏性质便不容否定。
二、对川杂剧性质的认识
宋人庄绰《鸡肋编》卷上有一条关于川杂剧演出的记载:
成都自上元至四月十八日,游赏几无虚辰。使宅后圃名西园,春时纵人行乐。初开园日,酒坊两户各求优人之善者,较艺于府。会以股子置于合子中撼之,视数多者得先,谓之“撼雷”。自旦至暮,唯杂戏一色,坐于演武场,环庭皆府宅看棚。棚外始作高凳,庶民男左女右,立于其上如山。每诨一笑,须筵中哄堂,众庶皆噱者,始以青红小旗各插于塾上为记。至晚,较旗多者为胜,若上下不同笑者,不以为数也。[6]
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胡忌先生著《宋金杂剧考》曾注意到这条材料。其所载者是宋代成都上元节由两户酒坊出资安排艺人较艺的场面。庄绰《鸡肋编》成书于南宋初年,其所记杂戏(即杂剧)艺人的商业性竞争演出,应是北宋后期的情形。对于这条材料,学界多从广场艺术、戏剧演出场地或观众参与戏剧评价等方面给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