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文献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甲骨文的哥德巴赫猜想错误解读曾侯乙 [复制链接]

1#
北京中科医院在哪里 http://m.39.net/pf/a_4651552.html

——甲骨文新派奠基性理论之力作,纠正曾轰动世界的曾侯乙编钟之错解

◆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古文字尤其是甲骨文中的重要难题毫不逊色于数论中的“哥德巴赫猜想”!

◆曾侯乙编钟是错误解读!埋灭了我国古代的重要科技及一个“至尊级”古文字!

一、真实的解读比编钟还要伟大得多!

确实出人意外,年湖北随州出土的古墓的墓主被错误解读为“曾侯乙”,陪葬物也被牵强附会错误解读为与音乐有关的乐器“编钟”!

笔者前几天发表了“曾侯乙编钟是错误解读!相比三星堆谁神秘?缺乏钥匙先秦考古显茫然”(如果要想了解更深入的内容,建议大家一定去阅读那篇文章),引起了很大反响,特别是多名高深行内人士,私下联系笔者希望能够多解读一些甲骨文,也有一些读者急于想了解不是编钟究竟是什么?

此墓关键问题出在铭文的解读方法上,就是涉及甲骨文的基础理论问题。方向性错了,最后解读出来的“曾侯乙”自然是历史上子虚乌有,对陪葬器物以为与看似相似的乐器有关,结果与真实反映的东西八竿子打不着(并非对以前解读此墓的先师们不敬以及对辛勤付出的否定,而是当时确实没有找到解读甲骨文的钥匙)。

真实的解读比编钟还要伟大得多!特别体现在是对世界自然科技的重要贡献。当然真实的解读也并非是有意为了更伟大!因为解读为编钟本身是错误的,不仅牵强附会,很多本身是配套的陪葬文物无法解释清楚。

真实的解读不仅能够让人彻底明白以前被认为是编钟的陪葬物,而且还能够解释清楚此墓中以前认为只是装饰物、难以思议的那些文物,因为这些文物都是与整个墓中埋葬物配套表达整体的意思。并不是以前只解释为编钟,而其他文物就无法解释。

笔者应邀在自媒体再深入解读一些有关此墓的情况,以飨读者。

有读者留言,说在此墓之前出土过类似文物,更早之前都被作为“编钟”,认为笔者的质疑没有道理。笔者解读之前自然阅读过大量的论文、书籍、普通文章,肯定看到过之前出土过此文物,只是平台上的文章没有注解出参考文献,因为感觉列出妨碍文章的顺畅性影响普通读者的阅读兴趣。

之前一些墓中出土过此类文物更是很好的证据,不能解释为编钟,因为战国时期的生活水平以及音乐在当时的发展,都不足以解释为编钟,而真实的用意更加符合当时的情况(此方面的内容只能见论文)。

二、甲骨文新派基础理论及甲骨文第一猜想(又名甲骨文中的“哥德巴赫猜想”)

1.甲骨文旧派理论:甲骨文从年发现以来被认为是殷商时代商王们的卜辞资料,主要是占卜吉凶!依据是甲骨文上多数都有以下二个字:

这二个字被认为是“卜”字。

还有

这三种字形,被认为是“贞”字。

殷墟甲骨文出土后,遵从了许慎《说文解字》中“贞”的本义:“贞,卜问也。从卜、贝,以为贽”(但此说一直未受到易家认可)。

2.甲骨文旧派理论缺陷:A.导致华夏史形成梗塞点,包括很多夏朝及更早的历史资料都无法得到体现,而以前难以找到的夏朝资料却在这些甲骨文中;B.导致整个华夏文明史的缩短;C.甚至阻碍了对整个地球上古文明的认识!因为中国是一个古老的文明,这些甲骨文记载了很多上古时期的资料,并非只是殷商时代的卜辞资料。

3.甲骨文新派理论基础

(1)文字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

A.第一阶段是图画。容易理解,但不容易书写,所以影响传播。夏朝以前基本是此类;

B.第二阶段是介于图画和文字之间。这种形式的文字具有图画和文字共同的特点。为了传递方便,对图画用线条的形式进行简化,然而已经基本无法表达图画中的立体、透视,但它们表达的却依然如图画一样有简单或复杂的场景、发生的事件。

这种文字经历了夏创造这种文字形式,到秦统一中国后对文字进行统一、简化和规范的漫长过程;

C.第三阶段是简单的、抽象的线条文字。特点是:单一的文字符号,书写简洁、简单、易于传播,但表意比前二个阶段都要狭窄。指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对文字进行统一、改革、规范,以及后来的若干朝代再进行多次改革、简化,直到今天的文字。

(2)新派基础理论要点

A.《说文解字》也认为:“字”是后起的,秦代以前,文字只称“文”或“书”,不叫“字”,“文”和“字”反映了汉字发展的两个阶段,即图画符号阶段和概念符号阶段。

B.很多第二阶段的文字都不能看成是第三阶段的单一文字,它们应该是介于图画和文字之间,其中很多表达的还是较为复杂的场景或事件,只是把这种图画进行简洁处理并用线条表示出来,目的是为了方便记忆和传输。

C.甲骨文都属于第二阶段的文字,主要是夏及以前的时代,也有夏到秦这段时间的部分文字属于第二阶段,直到秦始皇统一中国,统一文字后属于第三阶段的文字。

D.若用第三阶段的文字解读第二阶段的文字,

多数

需用几个字或一句话才能对应这个简化的图案。不能强行用第三阶段的文字去一一对应解释第二阶段的文字。若这样处理,得到的单字结果与原来表达的意思完全无关,最终串起来的结果肯定也是错误的。

E.第一阶段、第二阶段文字,容易认识且初学容易,即使在没有强制学习基础上,或简单讲解基础上也能部分或全部理解到表达的意思。特别是在古代没有对简洁的线条文字进行强化学习的条件下,这种文字也更能方便传授时能理解表达的意思,但是再传递困难;第三阶段文字,初学只能强记,如果没有最初的强加学习,无法理解表达的意思,需要先强加传授。特别是第三阶段文字如果出现传授断层,则永远无法理解其意,而第一阶段属于图画,第二阶段还有部分图画功能,所以能够再解读。

4.对旧派理论的否定

先前解读甲骨文时,人们没有认识到文字发展经历三个阶段及特点,采用的是用第三阶段的文字去强行一一对应的方式进行解读,这样破解的结果当然很多都是错误的,自然导致对大量刻在龟甲、兽骨上的甲骨文,还包括对很多先秦竹简、玉刻、石刻上的文字的错误解读,以及大量文字无法解读。使很多历史文献牵强附会或漏洞百出的解读,乃至很多无法解读。

5.新派理论的解读方法

根据前面理论要点,对甲骨文的正解解读方法是:对于表意复杂的甲骨文要用几个字或一句话甚至几句话描述出它本身表达的意思,并指出可能或能够与第三阶段的哪个汉字相对应。只有这样才能破解更多的甲骨文(含部分先秦其他类型文字)表达的意思,从而理解到这些珍贵文献记录的内容。

6.甲骨文第一猜想:甲骨文不是“占卜”资料

(1)“卜”字形不是占卜的“卜”。

它是古代标注的阅读文字的起点处,相当于现在的开始行空二个字,表示从此开始阅读,古人应该是从树枝的芽孢联想而来。

还有很多指示符号就如今天的目录、标点、标题、引言等,如果是多片甲骨文表达复杂的意思,还有如今天多册书的索引,而甲骨文在这些方面都用当时的符号进行了处理。以下这些符号其实都是指示符号。

“一”、“二”、“三”、“∧”“X”、“∨”、“<”、“>”等,而以前并没有理解到。

(2)“贞”字形也不是表示“卜问”、“占卜”。

A.它表示的是“无盖的立体形状”,诸如农业中经常用到的“打窝”、“开沟成行”。因为在农业耕种中很多与此有关,而甲骨文很多是记录的与农业种植有关,那些时期农业本身的重要性,也极易理解为何古代要把这些作为记录的重点内容;B.表示坟墓的“坑”;C.表示用泥筑墙。古代用几块木板固定起来作为墙模,然后倒入泥土,再用力筑紧形成墙,这样修建房子。这三个字就是墙模的形状。

(3)对甲骨文第一猜想的解决:需要更多同行用更多实证文物及史料分析来证明,直到最后完善解决。犹如数论中的“哥德巴赫猜想”的解决过程。

三、甲骨文新派理论验证及应用:解读湖北随州曾经解读为“曾侯乙”墓中的铭文及相关文物。

1.墓中4个重要的表方向的先秦文字:“东西北中”

依据新派理论笔者已经在前面系列文章中破解了多个重要甲骨文,这里不一一列举。请有兴趣者查阅。前几年国家语言文字博物馆还悬赏每字10万元,求解甲骨文。

下图是墓中出土的一层二号磐上面的铭文,其中有“东西北中”中四个表方向的字,旧派也未解读出,这些解读对整个的甲骨文都非常关键。

2.此墓中出现了“甲骨文第一猜想”中的“卜”字

此墓的铭文中出现了这个字(见上图右边红色圈中部分),作为了“甲骨文第一猜想”一个重要证据。

此墓中出现的此字无论如何也与“占卜”的“卜”扯不上关系,它是先秦文字中标注阅读文字开始的地方。

先前对此两字解释为“十八”也是错误解读,如果这里是“十八”,至少还应该有从“一”到“十七”标注表示顺序和计数的字,然而,此墓却没有这样的标注铭文。

3.此墓中的铭文还存在一个“至尊级”古文字“之”

(1)此墓中有很多“之”字,彻底理清此字最初来源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只要学习过古文的人都知道,“之”在古文中是一个“至尊级”的字。它列第一,没有哪个字能和它争。

“之”表示多种含义,其中最重要的是相当于今天的句号作用,还有指示作用。能够找到此字最初的来源当然就有相当大的价值。

而此墓中的铭文有很多“之”字(见下图)及实物,用新派甲骨文理论,才能解开这一千古之谜!

原来此字涉及了整个战国历史,一些历史谜案也会因此水落石出,就因为此字包含的真内涵,使一部战国史惊心动魄演绎了几百年。而以前根本没有认识到,正是从此墓的铭文和祭祀物反映出来的“之”字,才能窥见其中的迷雾。

(2)为何此墓中的铭文有如此多的“之”字?

原来与一同出土的以下一件文物——鹿(鹿的种类很多,本文不细分种类)紧密相关(见下图):

“之”字的甲骨文以及此墓的铭文表示把鹿头上的角(鹿茸)砍(锯掉的意思)。引申为“终止”,古文又从此引申作为文中断句的符号,相当于句号,其实也有顿号或逗号的作用。只是后来解释这个字的时候反而淡化了此作用,往往作为指示或所属的作用而非符号。这可能是后来没有理解到最初“之”字的用法或者是语义发生了变化的原因。

“之”的甲骨文与鹿茸就非常相近(见下图)。

“之”在《说文解字》是:“出也。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凡之之屬皆从之”。如果从许慎的解释也许说的就是“从鹿头上砍(锯掉)鹿茸的意思”,只是后面的人难以从此角度去理解,或者许慎在当时也没有真正理解此字的本义。

而“止”的甲骨文与“之”字非常相近,只是少了下面一笔,说明它应该也与鹿茸有关(见下图):

“止”的本义应该是鹿角(鹿茸),并不像“之”从鹿头上砍或锯掉了下来。

“止”在《说文解字》解释为“下基也。象艸木出有址,故以止爲足。凡止之屬皆从止”。与“之”一样,从许慎的解释也许说的就是“鹿茸的意思”,只是后面的人难以从此角度去理解,或者许慎在当时也没有真正理解此字的本义。

4.为何古人如此喜欢鹿角(鹿茸)?

其实这个问题应该很多人都知道,直到今天鹿茸还是我国非常名贵的中药材。它的作用是:补肾促性。

可以想想,此功能怎么不被古代帝王将相视为珍品?

显然在战国时期,我国的中医对此功效已经是极力推崇,从此墓的祭品也不难看出。

5.此墓的墓主究竟是谁?为何“之”字与演绎了几百年的惊心动魄的战国史有关?

下图是墓中出土的一层二号磐上面的铭文,这段铭文极为关键。正是它指明了此墓的主人。

甲骨文旧派解读石磐上面的铭文认为记载的是与音律有关的内容,笔者在前面文章中已经指出了此石磐实质记载的是极其重要的墓葬者姓名、陪葬概况。

对上图第二竖排的铭文旧派解读为“坪皇之豈,文王之终”。而用新派甲骨文理论解读为(见上图红色标注),其中两个“之”字未标出,表示句号。

“承墓”的甲骨文与此幕的铭文相近,而此二字与唐朝“上官婉儿”的墓志中的“尔唐”类似,是古代一种雅称或肃称,类似还有“高堂(指房屋)”、“金屋”、“先主”。

上图中“楚”字列出了甲骨文和战国时期的写法,依据甲骨文(含部分先秦其他类型文字)的特点:线条图画,可以看出“楚”原意是:上面是森林,中间被包围,下面其实就是鹿茸的形状。整体解释是:被森林包围有鹿的地方。

这正好与一个流传甚广的“齐国用商战取胜楚国”的故事相符,《管子轻重戊》中提到的楚国与鹿的事相吻合。

管子与齐桓公论策。桓公问于管子曰:“楚者,山东之强国也,其人民习战斗之道。举兵伐之,恐力不能过。兵弊于楚,功不成于周,为之奈何?”

管子对曰:“即以战斗之道与之矣。”公曰:“何谓也?”管子对曰:“公贵买其鹿。”桓公即为百里之城,使人之楚买生鹿。楚生鹿当一而八万。管子即令桓公与民通轻重,藏谷什之六。……楚人即释其耕农而田鹿。……则是楚不赋于民而财用足也。……因令人闭关,不与楚通使。楚王果自得而修谷,谷不可三月而得也,楚籴四百,齐因令人载粟处芊之南,楚人降齐者十分之四。

正是从此故事加上此墓中的“之”才明白一件历史大事:原来鹿是当时楚国的特产,而且非常珍贵,而“楚”字也是根据此而来。《说文》对“楚”的解释:“楚,丛木。一名荆也”。这种解释已经非常简单,而根本未知道它的真正来源。

此石磐上面的铭文已经是如此强大的证据,再加上充足的旁证史料,能够得出此墓主人为:楚文王无疑!依据此墓的规模,只有这类级别的国王才能匹配。根本不是什么无任何史料的“曾侯乙”!

正是“之”本身与“鹿茸”有关,而“楚”却是“鹿”的主要产地,然后此地又形成了一大强国,演绎了几百年惊心动魄的战国史,直到秦始皇统一中国。

6.用新派甲骨文理论再破解此墓中被旧派解读为“曾侯乙”的重要铭文

因为此墓青铜器上多次出现下图中的几个铭文,甲骨文旧派专家解读为“曾侯乙乍(作)峙甬(用)终”(见下图)。

对于此墓中的铭文,如果用旧派理论,虽然能够得到一种结果,然后把这些字串起来解答,但与这些铭文本身表达的意思却相差很远。

以上几个铭文真正表达的意思如下面对应的文物(解读见图上)。

下面这个字相当于前面6个字的小标题,意思是前面6种文物都属于这个字表达的范畴。

至于这些器物表达的究竟是什么?为何这些铭文如此解读?还需要用新派甲骨文理论进行深入解读,这些核心内容要留待论文解读,请大家理解,因为在平台发布的文章仅能作为个人爱好而无法作为学术成果,所以笔者必须保留部分核心内容到论文里面去发表。笔者正在撰写论文,将进行非常深入的分析。发表后迅速转到此处,请读者们耐心等待。

7.如何看待非楚墓的论文分析

笔者也阅读了有关论证不是楚墓的论文,发现最主要原因是:可能以前极少出土有如此高规格的楚王级别墓的原因,这些论文作者分析的证据主要是楚国、秦国一些比国王低等级的墓室。

而本文是对墓中的铭文实物加上笔者系统的甲骨文(含部分先秦其他类型文字)理论,以及系列的旁证史料进行的综合分析,本文更显充分。

作者简介:吴粲(代蔚)。毕业于四川大学,世界范围策划学(策划经济学)奠基人,主要代表作《策划学(第七版)》。世界范围从自然科学角度对时间理论的深入研究者,代表作《时间的终极问题》。某大学(文章仅代表自己观点与学校无关,故隐去)策划经济学研究中心教授。广安满屋飘香酒业的法人。

(重要原创理论,转、引用必须注明出处,否则追责)!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